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

法律諮詢:男子中午刑滿出獄 晚上再次盜竊二進宮

晉江一男子因盜竊電動車鋃鐺入獄仍惡習不改,其當天中午刑滿出獄,晚上又盜竊一部電動車被抓。11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刑事拘留。
  23日晚11時許,晉江市公安局青陽所便衣巡邏隊在市區陽光路段巡邏時,看到一男子騎著輛銀白色超標電動車,載著三名年輕女子在路上搖搖晃晃行駛,該電動車涉嫌違法超員被巡邏隊攔了下來。
  攔下後,便衣民警發現該車竟然沒有車鑰匙,且有撬損的痕跡,疑似被盜車輛,民警立即對駕車男子控制進行盤查,當場從其身上搜出一把舊螺絲刀。
  經調查,該騎車男子王某,現年22歲,為晉江本地人。據了解,王某自幼好吃懶做,養成偷盜惡習,其自2005年以來因盜竊先後8次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過,3次被處以行政處罰,5次被追究刑事責任,23日中午其剛剛服完6個月刑期出獄。
  經審訊,王某對其盜竊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其交代,當天中午11時許其剛剛走出監獄大門,至晚上回到晉江,步行至青陽街道錦青社區路段時,王某發現路邊一部銀白色的電動車沒有上防盜鎖,便用一把在路上撿來的螺絲刀撬開電門鎖接通線路偷走電動車。
  王某騎著偷來的電動車行駛至陽光社區附近路段時遇到3名年輕女子,便與她們搭訕後用電動車要順路載她們回宿舍,不料因違法超員被民警攔下檢查被查獲盜竊的事實,而這次被抓距離他走出監獄大門的時間僅12小時。
  目前,王某因涉嫌盜竊被晉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冷竹 張金壇 顏艷婷)

法律諮詢:司機變賣老板百萬豪車獲刑六年

中新網上海11月24日電 (陳靜 富心振)為公司老板開車,竟利欲熏心,將公司老板的豪華坐駕變賣,侵吞車款65.5萬元。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4日披露,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2萬元。
  據悉,1976年出生的張某,幼年在黑龍江讀書,後隨父母來上海讀書至初中。1992年張某開始打工,曾經開過出租車。1997年8月和2001年11月因犯盜竊罪先後被判刑2年6個月和10個月、罰金1000元。
  2014年3月,張某憑借開過出租車的經歷和熟練的駕駛技術被浦東一家房地產公司招聘為老板的專職司機,同時公司將一輛價值近百萬的滬牌寶馬740轎車交付給他,每月工資4500元。然而僅二個月,由於有賭博的惡習,欠了多個銀行卡的錢沒法還,張某竟利欲熏心,頓生將老板豪車變賣的歹念。當年6月10日上午,張某騙老板說要變更這輛車的保險,在老板的許可下,他到公司人事部、財務部騙得組織機構代碼証、IC卡、公章、機動車產權登記証書、購車發票等所有材料,當天下午1時左右就駕車前往上海武寧路二手車交易市場,將這輛老板僅用了一年多的豪華坐駕以65.5萬元的價格變賣。
  當日晚上,老板在外面應酬吃飯,讓張某過來接他,電話一直打不通,後來等來張某發給他的短信:“老板,我的手機沒電了,告訴你個不好的消息,我在中環出車禍了,我人也被交警帶走了……”。當時,老板還信以為真,也很著急,但通過聯系各方,張某就是沒了蹤影。因擔心車被其騙走賣掉,老板報了警。
  張某將老板的豪車變賣得款後,隨即用1.66萬元購買了一條足金項鏈,用23.5萬元購買了一輛大眾高爾夫驕車,並揮霍消費了6萬元。 徵信 徵信 徵信公司 桃園徵信社 桃園徵信社 台中徵信社 台中徵信社 新竹徵信社 新竹徵信社 高雄徵信社
  2014年6月16日,張某被警方抓獲,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案發後,警方從張某處扣押了其以贓款購買的大眾高爾夫轎車1輛、黃金項鏈1根及現金1.5萬元、加油卡等物,連同銀行卡內35.1萬元,已一並發還被害單位;被害單位以61.5萬元的價格從他人處購回上述車輛、車牌。徵信社 外遇 外遇調查 徵信社價格 徵信社價錢 婚前徵信 婚前徵信費用 合法徵信社 合法徵信社 徵信社推薦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依法已構成職務侵占罪,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犯職務侵占罪的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鑒於被告人張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大部分贓物已被追繳,被害單位已表示諒解,故法院對其作出上述從輕處罰。
(內容由新浪北京提供。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法律諮詢:為逃刑責 雙胞胎弟要求哥代替身分

屏東一對30歲的許姓雙胞胎兄弟,弟弟因詐欺案遭地檢署通緝,許弟要求雙胞胎哥哥說謊代替身分以逃避刑責,只為了隔天領薪水。因雙胞胎長像極為相似,屏東警分避免抓錯人,找來許兄和許父指認,許嫌筆錄時,還傳簡訊問哥哥「你真的不要幫忙」,許兄回答「你真的是瘋了」,是後來才認罪,全案詢問後,依偽造文書罪及詐欺通緝案移送許嫌歸案。徵信公司 桃園徵信社 桃園徵信社

法律諮詢:2德男在新加坡捷運塗鴉 恐遭鞭刑

新加坡媒體報導,新加坡警方在馬來西亞及泰國警方協助下,逮捕兩名德國籍塗鴉客,並由大馬首都吉隆坡引渡到新加坡。這兩人將控破壞公物,或將面臨罰款、監禁及鞭刑。
新加坡警方證實,本月初在新加坡捷運碧山站列車上塗鴉的嫌犯是兩名廿一歲的年輕人,他們十一月四日入境新加坡、八日離境。警方是八日上午接獲通報,有人在停放在車站內的捷運列車上塗鴉,現場留有十二罐噴霧式油漆及一個塑膠手套。
這兩人廿日傍晚約六點在馬來西亞機場準備登機前往澳洲時被大馬警方逮捕,廿一日被引渡到新加坡。初步調查,這兩名德國年輕人離開新加坡後也曾前往泰國,但他們如何進入捷運列車停靠站還待調查。
新加坡當局已知會德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這兩名涉嫌違反新加坡法令的年輕人被捕,他們可能被控「破壞公物」、「非法侵入」。
媒體報導,若是「破壞公物」罪名成立,可能面臨有期徒刑三年、罰款兩千星幣(約四萬七千元台幣),另可能面對鞭刑三到八下。
二○一○年,一名瑞士人奧利弗‧弗里克(Oliver Fricker)在地鐵車廂外塗鴉,並因擅闖保護區等罪名,被新加坡初級法院判處監禁五個月和鞭打三下。
一九九三年,十八歲美國公民費爾(Michael Peter Fay)跟家人來到新加坡,他故意對當地民眾的車子塗鴉、砸玻璃,並涉嫌偷竊,被新加坡法庭判處易科罰金三千五百元星幣、監禁四個月與鞭刑十二下。後經美國總統柯林頓向新加坡總統王鼎昌求情,鞭刑改為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