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犯罪時鐘平均每1分42秒就有一件刑案發生。內政部昨公布統計數據,今年1至11月共發生28萬3622件刑案,平均一天849件;犯罪人口率為每10萬人1037人。
這個數據與去年同期相比,共增加9912件,但比起2008年平均每1分12秒發生一件刑案,近年刑案發生頻率已顯著降低。
至於嫌疑犯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去年修法嚴格規定酒駕標準所致。今年1月至11月的酒醉駕車高達6萬2951件。
根據統計,案件類別又以竊盜、公共危險罪、毒品、詐欺為多,合計占近6成9;其中,公共危險罪又包含酒醉駕車6萬2951件在內;毒品則位居第三。
內政部表示,與2013年同期相比,公共危險增加7534件、詐欺增加5323件,增加較多,主要是由於《刑法》第185條之3在2013年6月公布修正,明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駕車者,即構成犯罪,是公共危險案件數增加的主要原因。
針對被害人數的相關統計,內政部表示今年1至11月的被害人數共19萬2383人,較2013年同期增加2677人、1.4%,主因是近年新興通訊媒介盛行,衍生新的犯罪手法,導致詐欺案件被害人數增加7593人或37.7%。
若以性別觀之,男性犯罪人口與被害人數都高於女性。內政部數據顯示,男性的犯罪人口率為每10萬男性人口1711人,遠高於女性犯罪人口率364人;被害人口率為每10萬男性人口953人,女性692人。此外,內政部說,刑案破獲率達到86.5%,以暴力犯罪的破獲率98.9%最為突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